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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实行土地违法政府问责制
新华社济南3月16日专电(记者董振国)为加大土地保护力度,山东省今年将实行土地违法政府问责制度,力争在创新体制和建立长效机制上实现土地管理的新突破。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徐景颜表示,土地违法政府问责制包含多项内容,既要问责耕地保护总量,也要问责违法用地个案,还要问责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做到违法即问责。为此,山东省要求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建立清晰的耕地台账、耕地和基本农田信息管理系统以及地籍变更动态数据库,并在执法检查中及时发现问题,为实施问责制提供事实和信息依据。
为强化国土管理部门的责任,山东省将建立国土资源系统内部执法责任追究制。凡辖区内出现土地、矿产、测绘违法违规案件,要做到信息及早捕获、案件及早查处、问题及早解决,变事后查处为事前防范,把发案率高低作为衡量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执法能力的重要标志。
山东省规定,今后凡是辖区内发生的违法案件,各级土地管理部门首先要自己查处,依靠自身力量确实难以查处的,要说明情况报上一级,由上级查处;凡隐瞒不报、错报漏报和压案不查的,坚决追究国土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 责任编辑:山东城市经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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